• 蠲免河南、陕西、广东、湖广田租。
• 赈济山东饥民,蠲免受灾郡县田租。
• 十一月,蠲免河南、山东、北平田租。
• 五月,蠲免真定等四十二府受灾州县田租。
• 南朝除了正常的户调田租两税以外,还有许多杂税和杂调。
• 诏饶州被兵,令免今年田租。
• 乙未,以榜召民卖放下年军需钱,上户田租如之。
• 巡幸所经,详减今岁田租。
• 尊信帝师,免僧寺田租。
• 课田的田租,平均每亩纳粟八升,比曹魏高一倍。
• 紧接着就记载均田、租调、榷盐诸法。
• 子龙殁后,代其子还官田租二十年,又为梓其遗集。
• 其次是废除公田,在各家私田百亩内征收什分一的田租,此所谓贡法及彻法。
• 禄田都取自公田,官僚在职时享有田租,去职时转给继任者。
• 民屯按土地的实际收获量向官府分成交纳田租,用官牛的官六民四,用私牛的官民对分。
• 户调的实行,取代了汉朝以来的算赋和口赋,从此与田租一起成为国家的正式赋税。
• 规定田租每亩每年交纳粟四升,户调平均每户每年交纳绢二匹、绵二斤,废止了汉代征收的口赋和算赋。
• 诏先帝巡狩所幸,皆半入今年田租。
• 南北朝时期,战争连绵,田租、户调甚为混乱,兵役杂役尤极苛重。
• 家世业儒,有祖业千担田租。
【词语名称】: 田租
【词语拼音】: tián zū
【词语意思】: (一)、即田赋。《管子·幼官》:“令曰: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毋乏耕织之器。”《汉书·成帝纪》:“郡国被灾什四以上,毋收田租。”南朝 宋 鲍照《拟古》诗之六:“田租送 函谷,兽藳输 上林。”《元史·许衡传》:“文景 克承天心,一以养民为务,今年课农桑,明年减田租。”参见“田赋”。(二)、佃农向地主交纳的租米。孙中山《耕者要有其田》:“如果耕者没有田地,每年还是要纳田租,那还是不彻底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