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疏入,悉报允,且赐尚方剑重其权。
• 北齐因之,三尚方均隶太府寺。
• 双福奉旨与翠锦完婚,并奉尚方宝剑反里办案,诛毛友佳主仆,废高文为庶人,并任金桂为县官,天龙为狱官,合府共庆团圆。
• 肖内阁以招贤,拟尚方而铸印。
• 不久,除尚方监,加银青光禄大夫。
• 皇帝令典尚方铸作,事费甚多,方不验。
• 尚方长徒、奚官奴婢老疾者原放。
• 任主管制造御用器物的尚方令。
• 历任小黄门、中常侍兼尚方令、长乐太仆等职。
• 白玉堂献上尚方宝剑,与展昭言和。
• 朱游欲得尚方斩马剑以理之,固其宜也。
• 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馀。
• 是以朱云抗节求尚方斩马剑,欲以斩禹,以戒其余,可谓忠矣。
• 臣请求陛下赐一口尚方斩马剑,斩一个佞臣,以此来劝勉其他人。
• 朱云要求的尚方斩马剑,即民间俗谓的尚方宝剑,也叫上方宝剑。
• 少府属官,制造供御器物,所制剑,锐利可以斩马,号尚方斩马剑。
• 唐代颜师古注谓: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
• 如果不肯把这种人除掉,国家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臣请陛下赐尚方斩马剑,杀一奸臣,以激励其他官员。
• 明年正月赐尚方剑,实授府衔。
• 熹宗优诏褒答,赐尚方剑。
【词语名称】: 尚方
【词语拼音】: shàng fāng
【词语意思】: (一)、古代制造帝王所用器物的官署。秦 置,属少府。汉 末分中、左、右三尚方。唐 称“尚署”。元 惟置中尚监。明 废。《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条侯 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司马贞 索隐:“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属尚方,故云工官尚方。”《三国志·魏志·锺繇传》“於赫 有魏,作 汉 藩辅……百寮师师,楷兹度矩”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魏略》:“昔忝近任,并得赐玦。尚方耆老,颇识旧物。名其符采,必得处所。”(二)、尚方多以役徒服劳作,因以为系罪囚之所。《宋书·恩倖传·戴法兴》:“上大怒,赐 敬 死,繫 明宝 尚方。”《梁书·良吏传·孙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