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与居留权有关的申请
• 有香港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 有关居留权的常见问题
• 父亲或母亲已有香港居留权
• 无论特区政府遣返或强逼有居留权的儿童透过严苛的配额制度轮候来港,都是违反基本法和这些儿童及其家庭的权利。
• 母亲没有绿卡身分儿子也没资格获永久居留权
• 以下资料解释谁可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留权。
• 特区政府入禀请求终审法院就港人内地子女居留权判词中具争议性的部分作出澄清,以防触发宪制危机。
• 申请居留权证明书
• 递交居留权证明书的申请,以其他方式递交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 你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已在香港有居留权,及
• 你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已在香港有居留权;或
• 此网页展示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的资料。
• 当你返回香港时,可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留权,若:
• 与其他没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方式相同。
• 就居留权提出的法律诉讼
• 基本法订明,这类儿童拥有香港居留权。
• 所列的条件,仍可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若: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你只在香港有居留权。
• 负责处理根据基本法提出声称拥有居留权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