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赐大小车各一,许乘小车入禁中,仍给扶升殿。
• 寻迁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兖州中正,给扶。
• 光大元年,解尹,量置佐史,给扶,重授领军将军。
• 间日一会朝,许肩舆至殿门,仍给扶,非大事不署。
• 章宗幸玉泉山,诏玑与致仕宰相俱会食,许策杖给扶。
• 将进度及计划之成功报告给扶轮基金会及计划赞助人。
• 中,累迁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开府仪同三司,给扶。
• 会纸,不仅给扶利村带来经济实惠,而且推动了旅游产业。
• 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店主写信给扶九,要他赶紧将放出去的欠账全部收回总店。
• 诏肩舆至宫,给扶上殿,首问为治之要,言内治乃可外攘。
• 太建四年,起用为安左将军,不久为镇右将军、特进,给扶。
• 绍泰中,累迁左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开府仪同三司,给扶。
• 赵高特此去找李斯,告诉他,皇上赐给扶苏的信,还扣在我这里。
• 用皇帝的玉玺把诏书封好,让胡亥的门客捧着诏书到上郡交给扶苏。
• 加上去年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给扶贫攻坚增加了新的困难。
• 尝观史册,大臣母高年召见者,第给扶称老福而已,亲赐宸翰,无有也。
• 考史:大臣母高年召见者,或给扶,或赐币,或称老福,从无亲洒翰墨之事。
• 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
• 七月,侯安都升任司空,仍为都督南徐州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徐州刺史,给扶。
【词语名称】: 给扶
【词语拼音】: gěi fú
【词语意思】: 给予扶侍之人。古时君主赐给大臣的一种礼遇。《南齐书·始安贞王遥光传》:“帝崩,遗詔加 遥光 侍中、中书令,给扶。”《陈书·袁宪传》:“ 宪 於是表请解职, 后主 不许,给扶二人。” 清 袁枚 《随园随笔·给扶侠侍之分》:“常见 岑文本 画古帝王像,一帝之侧,必有二人拥侍而立者,亦復冕而貂蝉,但止三旒,非若天子之九旒,不解其制。 朱万同 曰:‘此 魏 、 晋 、 六朝 所谓给扶是也, 宋 犹行之,故《陈康伯传》许肩舆至殿门,仍给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