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奉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
• 李朝隐被调入京城任大理寺卿。
• 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
• 郦景辅,排行玺七公,在宋理宗后期担任大理寺提领。
• 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
• 丙午,两浙转运副使曹泳言,李孟坚诵其父光所撰私史,语涉讥谤,诏送大理寺。
• 大理寺断三犯俱发,以重者论。
• 大理寺卿赵某患风,腰脚不便,不得跪起。
• 命大理寺卿郑继之,知武举。
• 同知宣徽院事,提点大理寺。
• 初以父荫补太庙斋郎,累迁大理寺丞。
• 桧居权后,为其下属,辄有匡益之言,后升大理寺少卿,主管复审奏劾并疑狱大案,赏不徇所私,罚必当于理,宥恕刑狱,甚得民心。
• 元丰二年手诏:大理寺近举坠典,俾治狱事,推轮规摹,皆以义起,不少宽假,必怀顾忌,稽留弊害,无异前日。
• 随调吏部,授大理寺丞,剖断刑狱,举正纲条,理行始著。
• 历内阁侍读学士、大理寺少卿。
• 久之,由浙江按察司照磨召为大理寺正,进太仆丞。
• 陈勉做过广东道的御史、按抚监察史,浙江的巡按,南京大理寺卿,最后升为南京左都御史,掌管院事。
• 累迁大理寺司直,终官奉议郎。
• 迁大理寺司直兼宗正簿。
• 兵部尚书刘俊赞军事,行部尚书黄福、大理寺卿陈洽给馈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