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置监察御史十五人,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监决囚徒。
• 帝奇之,即日署刑狱贼曹。
• 宋大明末,晏起家临贺王国常侍,员外郎,巴陵王征北板参军,安成王抚军板刑狱,随府转车骑。
• 世祖乃板为参军事,署刑狱。
• 加之荒俭,性多忌害,诛残大臣,刑狱滥加,人怀危惧。
• 又诏宏与长孙嵩等朝堂决刑狱。
• 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
• 既而提点刑狱杜衍至,事果辨。
• 纠察刑狱刘敞请加贬黜,不听。
• 故仍假定此时晁某为提点刑狱。
• 高宗建炎初,起提点京畿刑狱。
• 他还大兴刑狱,专用酷刑逼供。
• 起知袁州,改浙东路提点刑狱。
• 八年二月,改任广东提点刑狱。
• 九年,出为广南西路提点刑狱。
• 除知果州,擢提点成都路刑狱。
• 哲宗立,提点淮南、河东刑狱。
• 除湖南提举,改广东提点刑狱。
• 顷之,纠察在京刑狱,再判都省。
• 大定二十九年提点辽东等路刑狱。
【词语名称】: 刑狱
【词语拼音】: xíng yù
【词语意思】: 犹刑罚。《左传·文公六年》:“正法罪,辟刑狱。”《晋书·元帝纪》:“其有政绩可述,刑狱得中……各以名闻。”宋 王安石《上曾参政书》:“阁下必欲使之察一道之吏,而寄之以刑狱之事,非所谓因其材力之所宜也。”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四章:“生人刑狱之惨苦,终无由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