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封制,是指无封国食邑、不食租税的封爵。
• 分食制指诸侯按一定食租率提取食邑户的租税。
• 东汉以后,内官职属全部由宦官担任,宦官可以和廷臣同样享有俸禄、食邑、食租。
• 天子或诸侯赐给的食邑。
• 今封蕃高阳乡侯,食邑三百户。
• 秦国封你在河南,食邑十万户。
• 以义功封东兴县侯,食邑千户。
• 初封广陵公,食邑二千九百户。
• 后以功封开国伯,食邑七百户。
• 封益阳县侯,食邑二千五百户。
• 开国侯,食邑八百户,余如故。
• 还定三秦,至秦,赐食邑怀德。
• 可封临川郡公主,食邑三千户。
• 宗室则授大将军,食邑七百户。
• 五年,封晋安王,食邑八千户。
• 后七者皆从汉有功,赐封食邑。
• 封爵承阳侯,食邑两千四百户。
• 赐仙花金带,进封子,加食邑。
• 并加封为襄阳县侯,食邑万户。
• 加上以前的食邑共计二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