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身亡,已降指挥起复於格外,特赐银绢一千匹两,令户部支给。
• 官属万余,三司转运无调发之所,度支惟以关畿税赋,支给不充,赏劳不时,军情咨怨。
• 入中以现钱铤银为主,入中粮草则按实价计算,支给盐引。
• 公葬费用,由各该办理机关公库支给。
• 包括朝觐时沿途人役物料的支给和每岁常用两部分。
• 假设按照藏米支给的家臣知行地为五万石,则每年藩库仅此一项,就可以多收入六百石。
• 皇上询及盈廷,臣请稍为变通,凡耗羡所入,仍归藩库,各官养廉及各州县公项,如旧支给。
• 故唐后期俸料钱由两税收入支给,不需另辟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