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兆奎又奏:旗丁运费本有应得之项,惟定在数十百年之前。
• 其一革除漕弊,禁止浮收,禁止帮船加索津贴,并设法调剂旗丁。
• 先后捕治旗丁沈颠、太监张进升及大盗司九、张破楼子等,置于法。
• 先后捕治旗丁沈颠、太监张进升及大盗司九、张破楼子等,置於法。
• 应由坐粮厅限追惩治,督运官以下有一丁挂欠,即停其议叙,旗丁改佥。
• 又言:屯田所以赡运,每丁派田若干及应得租耔,新佥旗丁不能了然。
• 推原其故,沿途之抑勒,由旗丁之有帮费;旗丁之索帮费,由州县之浮收。
• 疏禁收漕规费,定石米费六分,半给旗丁,半给州县,使无不足,然后裁以法。
• 五十三年,旗丁请指圈沧州民地,直隶巡抚赵弘燮议以旗退地另拨,部议不许。
• 老百姓看了布告,谁敢不搬出,连那些守护陵寝的旗丁,也一个不剩地出了陵区。
• 请下有漕各省,列款指明,严行禁革,俾旗丁及漕运仓场,无从更生观望冀幸之心。
• 近年旗丁尚可支持者,以州县浮收,向索兑费,并折收行月等米,以之贴补一切经费。
• 满洲、蒙古、汉军各有八旗,丁口蕃昌,视顺治时盖一衍为十,而生计艰难,视康熙时已十不及五,而且仰给於官而不已。
• 今陋规尽革,旗丁自可节费;而生齿日繁,诸物昂贵,旗丁应得之项,实不敷用,急须调剂。
• 故规定如仍有积滑奸伍,勾同帮弁,挟制把持,苦累散丁等弊,准各旗丁具控前来,本院定即从严参办,断不姑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