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际上,中国自古就有卖官鬻爵的传统,秦时,就有纳粟一千石,拜爵一级的记录。
• 六月辛巳,令武臣纳粟袭职。
• 这是当时社仓向官府交纳粟粮的砖刻。
• 此后又曾规定纳钞、纳粟中茶。
• 凡纳粟四千石,即可封赐。
• 捐资纳粟换取官职、官衔。
• 此制起于秦汉,称纳粟。
• 少能文,纳粟为国子生。
• 旋以片纸为生纳粟,得铨闽之某县令事。
• 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
• 为纳粟,遂捷南闱。
• 后改为每牛一具,纳粟五斗,又改为三斗。
• 唐时实行两税法,称按钱折价交纳粟帛为折纳。
• 之言,令民纳粟边陲,可得上造、五大夫等爵位。
• 课田的田租,平均每亩纳粟八升,比曹魏高一倍。
• 其父汪震苍,在籍纳粟,以行人司司副,候补主政。
• 金史伯嘉至归德,上言,乞杂犯死罪以下纳粟赎免。
• 后纳粟捐官,以道员分发安徽候补,在巡警处供职。
• 请令富民纳粟佐军,恺曾论奏乞敕部停止,上是之。
• 纳粟于官府后,特许其子弟入监学习者,故又称民生。
【词语名称】: 纳粟
【词语拼音】: nà sù
【词语意思】: (一)、古代富人捐粟以取得官爵或赎罪。宋 程大昌《演繁露·纳粟拜爵》:“秦始皇 四年,令民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按此即 晁错 之所祖效,非 错 剏意也。”按,《史记·秦始皇本纪》:“四年……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内,“纳”的古字。宋 胡继宗《书言故事·卖爵》:“买官曰纳粟。”清 李渔《奈何天·虑婚》:“这是条青云路,早着鞭,不似那纳粟求官的资格浅。”(二)、明 清 两代富家子弟捐纳财货进国子监为监生,可直接参加省城、京都的考试,称纳粟。《明史·选举志一》:“例监始於 景泰 元年,以边事孔棘,令天下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