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同判吏部流内铨、知审官院、同知通进银台封驳事。
• 时封驳之职废,郯乞准故事,凡诏敕并由门下,从之。
• 真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兼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
• 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
• 黄目以风疾题品乖当,改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
• 刑官议狱,四辅及谏院覆核奏行,有疑谳,四辅官封驳。
• 帅属大僚,惊魂于回奏认罪;封驳重臣,奔命于接本守科。
• 俄以母老求解,拜吏部侍郎,知通进银台封驳司、审官院。
• 其过两省,则给舍得以封驳;其下所属,则台谏得以论列。
• 科臣职司封驳,阁臣票拟不当,科臣缴旨覆奏,固其职也。
• 案卷及封驳事;监察乡试、会试、殿试;巡视各营等事务。
• 高宗即位,言者论晦虽使金艰苦,而封驳之职不可以赏劳,除集英殿修撰、知信州。
• 谢昌元建议设立门下省,通过封驳制敕来限制阿合马的权力。
• 四年,又与庠同知给事中事,凡制敕有所不便者,许封驳以闻。
• 礼部尚书谢昌元请立门下省,封驳制敕,以绝中书风晓近习奏请之弊。
• 澍谓科臣掌封驳,品卑任重,傥隶台臣,将废科参,偕同官崔致远、康五端抗疏力争。
• 掌封驳政令违失,另有左、右谏议大夫分隶门下、中书二省,掌规谏讽谕,二者合称给谏。
• 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
• 封驳制度,以及废罢和禁铜贪赃枉法的官吏,选拔地方长官,实行对补荫弟子进行考试的制度。
• 久之,起为给事中,复工部侍郎,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
【词语名称】: 封驳
【词语拼音】: fēng bó
【词语意思】: 封还并对诏敕之不当者加以驳正。此制 汉 时已有,但无专职掌管。如 西汉 哀帝 益封 董贤,丞相 王嘉“封还詔书,因奏封事”,见《汉书·王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