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考宾天时,朕止六岁,不能衰经行三年丧,终天抱恨,帷事奉皇太后,顺志承颜,且冀万年之后,庶尽子职,少抒前憾,今永违膝下,反上廑圣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
• 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
• 攸身宜服三年丧事,自如臣制。
• 习卒,德裕服三年丧,乃还本性。
• 南北朝时期,居三年丧入于刑律。
• 王莽时,开始盛倡三年丧制。
• 乔远力言藩府宜终三年丧,拒所请。
• 礼闻三年丧,尔独终身期。
• 章圣太后崩,劝帝行三年丧,不报。
• 显著降低,放到第三年丧失发芽能力。
• 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
• 其说日: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
• 未成,持丧归,三年丧满后犹却冠带。
• 三年丧毕,王氏果嫁。
• 及惠帝即位,以未除三年丧,不及立后。
• 丙戌,初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
• 诏:外朝大典,不敢轻改,宫中自服三年丧。
• 毕三年丧,遣归。
• 元初三年有诏,大臣得行三年丧,服阕还职。
• 史书上载: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
【词语名称】: 三年丧
【词语拼音】: sān nián sàng
【词语意思】: 古代丧服中最重的一种。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等要服丧三年。为封建社会的基本丧制。《论语·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左传·昭公十五年》:“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杜预 注:“天子絶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丧。”清 昭槤《啸亭杂录·阿司寇》:“后既崩,御史 李玉明 復上疏请行三年丧礼,亦戍於 伊犁。”参阅《仪礼·丧礼》、清 顾炎武《日知录·三年之丧》、清 赵翼《陔馀丛考·三年丧不计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