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朝皇帝优待大臣,不想让大伙经历风雨,专门在皇宫外面东南角的广场上盖了一座“待漏院”,常参官来早了,可以先到待漏院里歇一会儿。
• 初置卿、少,率命常参官判寺事。
• 文武常参官朝晡之临,十五举音。
• 常参官知县,自屿等始也。
• 闰四月乙卯,诏常参官、畿县令言事。
• 或称朝官、常参官。
• 又奏常参官举才任谏官、宪官者,无限员。
• 太祖闻之,遣常参官主其事,由是斛量始平。
• 乃诏常参官为挽歌,上自选其伤切者,令挽士歌之。
• 宋初以在京文武官无职事者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
• 初又言:旧制,常参官诸州刺史,上任三日,举一人自代。
• 六品以下常参官,许服小团窠绫,及无纹绫,隔织独织等充。
• 乃诏尧叟与拯举常参官干敏者,同三司使议减烦冗,参决滞务。
• 常参官依月限改转,诸道军府带监察已上官者,限三周年即与改转。
• 令于内库方圆银二千一百七十二两,充见任文武常参官救接,委御史台依品秩分表。
• 乃出为崇信军节度使,克宪为道州防御使,克文遣归博州,并选常参官为通判,以专郡政。
• 意端抑己,及端免朝谒,乃弹奏常参官疾告逾年受奉者,又构人讼堂吏过失,欲以中端。
• 后以明习法令之常参官兼大理正,明法令之未常参官兼丞,称详断官,后并废正、丞之名。
• 前者菩提寺行香,仆射指麾宰相与两省台省已下常参官并为一行坐,鱼开府及仆射率诸军将为一行坐。
• 湘又言:旧制文武常参官日趋朝,并赴待漏院俟禁门辟,今则辰漏上始放外朝,故朝者多后时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