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1937年《美国返还法重述》的公布,不当得利在英美法中才名正言顺地成为与合同,侵权并肩而立的第三种民事责任。
• 债权让与无效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返还已经履行的给付,该权利在性质上是物权返还请求权或者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 我国现有的不当得利制度极不完备,现行法律仅有两个条文予以调整。
• 不当得利制度在我国表现在立法中,条文设计极其简略,没有可操作性。
• 共同富裕,就是首先清算原罪,清算不当得利,政策不能给少数人吃偏饭,让歪门邪道死毙。
• 因为补偿的损失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所以不存在超额补偿、不当得利的问题。
• 内在结构要素即构成不当得利法律事实的各要素,外在结构要素即民法的其他制度要素。
• 对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该法赋予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
• 该功能是通过对不当得利返还的具体制度设计来实现的。
• 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含有涉外因素,在法律适用上会发生冲突。
• 海难救助不当得利说
• 偷窃和抢劫都同样属于不当得利。
• 不当得利侵犯的是多方权益。
• 不当得利请求权是民法上一项重要的权利。
• 第一章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生成。
• 三因债务人财产取得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 在行政法的实践中,公法上的不当得利也日渐受到重视。
•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害。
• 第二部分:权益侵害不当得利发生的理论基础及研究现状。
【词语名称】: 不当得利
【词语拼音】: bù dàng de lì
【词语意思】: 没有合法的根据而取得非法的利益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法律要求将取得的非法利益返还给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