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甄别者,即恐其衰耄不能任事而罢之,故有予告之条,有原品休致之例,所谓陈力就列不能者止也。
• 道光三年,召来京,原品休致。
• 逾年,命以原品休致,给予全俸。
• 起补工部侍郎,京察,原品休致。
• 十八年,以年老重听,原品休致。
• 四品以下官告休,则以原品休致。
• 寻召诣京师,以笃老,命原品休致。
• 四十五年,以原品休致。
• 三十三年,命原品休致。
• 道光二年,原品休致。
• 未几,以原品休致。
• 七年,以原品休致。
• 后为御史某以四大罪状,劾奏免官,原品休致。
• 六十年,以疾乞解任,加太子少保,原品休致。
• 先以衰老乞归,未允,至是原品休致,卒於家。
• 会逆匪林清为变,事定,朝臣衰病者多罢退,诏以原品休致回籍,给半俸。
• 富明阿身被十二创,诏许开缺回旗医治,伤已成残,命以原品休致,食全俸。
• 清朝致仕的官吏,无论满汉大臣或以原品休致,或晋秩,或乘传还乡,或官其子孙,或给原俸,均出自特恩,不为定制。
【词语名称】: 原品休致
【词语拼音】: yuán pǐn xiū zhì
【词语意思】: 享有原来官职的品级而告老退休。《负曝闲谈》第四回:“在苏州颇结交得两个势要:一个叫潘明,是位丁艰回籍的太史公;一位李百德,是位原品休致的臬台。”祁龙威《史致谔与外国侵略者往来信函选录·说明》:“吴煦后被李鸿章参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