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福禄之意,收纳财,防桃花,福气。
• 成可入学,争讼不强;收宜纳财,却忌安葬。
• 今日纳财,非意单寡,此乃相轻之义,已决罢婚矣。
• 五是搞好城市经营,以地生财、以市聚财、以业纳财。
• 注:可除非时之死,得以功德圆满,聚吉纳财,健康长寿。
• 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立法中应当采纳财团法人概念与制度。
• 赀罚,让罪人向官府交纳财物或提供劳役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 赀是法律要求罪人向官府交纳财物或提供劳役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 建筑物与山山水水融为一体,纳财旺丁,正是天时地利人和之象。
• 凡经过这里的船只,都得向水中的鼠怪纳财进贡,方可平安过境。
• 纳财:购屋产业、进货、收帐、收租、讨债、贷款、五谷入仓等。
• 金太府监秩正四品,设监、少监、监丞等官,掌出纳财用钱谷之事。
• 貔貅传说是龙王的第九个儿子,因其光吃不拉的特点,所以可以纳财。
• 滨海大道、海港路及市政规划路实现了广场内商铺间间临街,铺铺纳财。
• 华夏民族把钟馗尊为神的化身,籍以钟馗驱邪镇宅、纳财迎福、罚恶扬善。
• 因为内容物呈现明显有天有地的聚宝盆状态,所以同时还有招财纳财的含义。
• 有病、赶路的人可以不封斋,但日后要补斋,不能补的以交纳财物作为罚赎。
• 这种建筑格局,一是地形使然,二是东西向可纳财,因南北属火水是要避之的。
• 海纳财富理念:不做金钱的奴隶,让海纳的每一分钱,都能为社会添一分彩。
• 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
【词语名称】: 纳财
【词语拼音】: nà cái
【词语意思】: (1).谓所食之米。《礼记·丧大记》:“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众士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 郑玄 注:“纳财,谓食穀也。” 孔颖达 疏:“纳财者,财谓穀也,谓所食之米也。”(2).谓接受钱财。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治家》:“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