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自明清以降,中国封建专制政权将移居海外的中国人视为“背弃祖宗庐墓”、“自弃化外”的“莠民”,对他们的命运漠不关心,甚至持敌视态度。
• 且说前大将军邓,自母丧还第后,与诸兄庐墓守制,还算勉尽孝思。
• 既擢第,母亡,庐墓侧,食不盐酪,藉无茵席。
• 方今庐墓何贤在,神道嚣浮货殖新。
• 刘禄敬莅任时,念及糟糠,顺道一省庐墓。
• 母卒庐墓,有鸣鹤百余只,翔舞上空,久而始去。
• 十四年,刺史许景先奏:文贞孝行绝伦,泣血庐墓,三十馀年,请宣付史官。
• 丁母忧,归葬,哀毁庐墓,有白鹭朱草之祥。
• 力学笃行,年五十余岁母丧,负土庐墓侧,有慈乌白竹之瑞。
• 居丧尽礼,兄弟相率庐墓,负土成坟。
• 知在穷疾,哀毁过礼,倚庐墓所,负土成坟。
• 在湖甫武凌从师伍冲虚、庐墓修炼。
• 宋公在剑谱自序中说:鄙人年方十五,先大母捐馆,先大人结庐墓右,寝苦枕块,拜风哭雨,三年独处,无敢过问。
• 轨涂半庐墓,柔舻满沧洲。
• 父丧庐墓,号慕不废声。
• 继遭二亲丧,五味不入口,既葬,庐墓六年。
• 叔刚性温厚,居母丧,哀毁庐墓。
• 逮疾革,易箦,骨立庐墓。
• 乃结庐墓侧,朝夕上食如生。
• 扶柩返里,守制庐墓三年。
【词语名称】: 庐墓
【词语拼音】: lú mù
【词语意思】: (1).古人于父母或师长死后,服丧期间在墓旁搭盖小屋居住,守护坟墓,谓之庐墓。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泗水》:“今 泗水 南有夫子冢……即 子贡 庐墓处也。” 唐 张说 《唐故广州都督甄公碑》:“天后临朝,再加辟命,皆辞以亲老,不赴。逮疾革,易簀,骨立庐墓。”《明史·刘珝传》:“ 珝 初遭母丧,庐墓三年。”(2).指服丧期间居住的墓旁小屋。《后汉书·申屠蟠传》:“ 玉 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3).房舍和祖墓。《清史稿·循吏传四·牛树梅》:“有父母兄弟妻子之仇,有田园庐墓之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