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方面,仿北魏的均田制,实行均田法,定丁男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 丁男和十八岁以上中男以外的人作户主的,则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
• 不得买卖,但迁徙和身死无力营葬者可卖永业田,从狭乡迁往宽乡者可出卖口分田。
• 庶民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以及犯罪流徙的,准许出卖永业田;迁往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碾碓的,并准许出卖口分田。
• 领导分田地,组织举戈矛。
• 开展斗地主分田地等革命运动。
• 如果有居民要立遗嘱,分田宅、奴婢和其他财物,乡啬夫要负责受理。
【词语名称】: 分田
【词语拼音】: fēn tián
【词语意思】: (一)、划分土地给耕者耕种;分配土地。《孟子·滕文公上》:“经界不正,井地不钧,穀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太平天囯《天朝田亩制度》:“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二)、分取田地所产之物。《汉书·食货志上》:“汉 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什税五也。”颜师古 注:“分田,谓贫者无田而取富人田耕种,共分其所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