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统十三年的计帐,在敦煌石室里有残卷保存下来。
• 这种情况下,购货方应将购销业务在会计帐簿进行核算,即反映货物购入及向第三方销售的全过程,就购销差价或返利部分申报纳税。
• 制订计帐是在实行均田制及租庸调制的情况下推行的。
•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词语名称】: 计帐
【词语拼音】: jì zhàng
【词语意思】: (一)、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上报人事、户口、赋税等的帐册。《周书·苏绰传》:“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五年》:“辛未,李崧 奏:‘诸州仓粮於计帐之外,所餘颇多。’”胡三省 注:“计帐,谓岁计其数造帐以申三司者。”《金史·食货志一》:“凡户口计帐,三年一籍。”(二)、计算帐目。明 唐顺之《万古斋公传》:“居家手不识握筭计帐之具,口不问钱米盈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