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杖杀闾丘晓。
• 在并州,使其仆贸易,为所侵盗,至杖杀之。
• 韩绛言籍阴讽府杖杀清贶以灭口,覆之无状。
• 有沙门负资而秽,酒间偶言于公,公后以他事杖杀之。
• 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杀不止是一种屈辱至死刑,而且还是一种折磨到死刑。
• 县有剧贼王乙,素凶悍不可制,师中捕得杖杀之,一境遂安。
【词语名称】: 杖杀
【词语拼音】: zhàng shā
【词语意思】: 用杖打死。唐 韩愈《顺宗实录一》:“奏 辅端 诽谤朝政,杖杀之。”《新唐书·懿德太子重润传》:“大足 中,张易之 兄弟得幸 武后,或譖 重润 与其女弟 永泰郡主 婿窃议,后怒,杖杀之。”宋 王谠《唐语林·方正》:“柳元公 初拜京兆尹,将赴上,有神策军小将乘马不避,公于市中杖杀之。”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一次大失败》:“如为 李白 与 杜甫 所推崇过的 李邕,便是被杖杀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