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嗣昌的加征练饷办法是使朝廷饮鸩止渴。
• 明初,江南田赋就很重,迨至明末,增收辽饷、练饷与剿饷,天下嚣然。
• 自顺治元年为始,除正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
• 为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
• 以旱潦,征练饷不中额,谪绍兴照磨。
• 疏请招佃围边荒地八千顷充练饷,允之。
• 为户部,合三饷为一,是新饷、练饷又并入於两税也。
• 使练饷、新饷之名不改,或者顾名而思义,未可知也。
• 先后有江防、海防、练饷、路捐、警捐、缉私岸费等附加名目。
• 至顺治十八年加增练饷,逃荒者多,民无完肤,此安化之惨苦大略也。
• 从前催过剿饷和练饷,如今又要催兵粮;一抽两抽不算帐,害得我们一天到晚跑四乡。
• 自军兴以来,正供之外,有边饷,有新饷,有练饷,款目多,黠吏易为奸,元璐请合为一。
• 崇祯十二年下令抽练边兵和加练民兵,于是加征田赋每亩练饷银一分,全国共征收七百三十万两。
• 崇祯帝采纳其言,诏令上灾七十五州县所旧练三并停,中灾六十八州县止征练饷,下灾二十八州县等到秋后征饷,并令清理刑狱。
【词语名称】: 练饷
【词语拼音】: liàn xiǎng
【词语意思】: (一)、明 末为练兵所需军饷而征收的一种苛税。崇祯 十二年下令抽练边兵和加练民兵,于是加征田赋每亩练饷银一分,全国共征收七百三十万两。与 辽 饷、剿饷当时并称为“三餉”。见《明史·食货志二》。清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六:“﹝ 崇禎 ﹞十二年餉尽而贼未平,於是又从 嗣昌 及督餉侍郎 张伯鲸 议,勦餉外又增练餉七百三十万。”清 魏源《圣武记》卷十一:“明 之末年,加练兵十有八万,辽 餉、剿餉、练餉,至千有七百餘万,弊亦同之。”(二)、清 代练兵的军需费用。《清史稿·兵志三》:“兵部诸臣会议,以 同治 初年创议练兵,京师神机营及 直隶省 六军,别筹练餉,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