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p"词意逐渐演变,至18世纪末,词意就变成了为奖赏某人的服务而给赏钱,也就是付小费。
• 天子准奏,仍愁与省院众官,加封爵禄,与宋江等支给赏赐,宋江等就于文德殿顿首谢恩。
• 著礼部详细稽察,凡应迁徙之人,先给赏银,听其择便,定限半岁,岁终搬尽。
• 第二,为抓逃兵他们还给赏钱
• 其充补廪、增给赏,悉如岁试。
• 逐时教阅,量行给赏。
• 如有奸徒,潜运到澳与夷,执送提调司报导;将所获之货,尽行给赏首报者,船器没官。
• 如有奸徒,潜运到澳与夷,执送提调司报道;将所获之货,尽行给赏首报者,船器没官。
• 八月丙辰,罢监酒税务增剩给赏法。
• 贡使到京,除回赐外,明廷有时还额外给赏赐。
• 该文信手写来,涉笔成趣,这固然是优点,但这种散漫的文风也给赏析带来了困难。
• 隔岸数峰逞秀,朝岚霏青,返照添紫,气象万千,真目不给赏,情不周玩也。
【词语名称】: 给赏
【词语拼音】: gěi shǎng
【词语意思】: (一)、充分欣赏。北魏 郦道元《水经注·沮水》:“游者常若目不周翫,情不给赏。”(二)、赏赐。《新唐书·韩愈传》:“淮西 连年脩器械防守,金帛粮畜耗於给赏。”明 唐顺之《条陈蓟镇练兵事宜》:“其能既为众所服,人自不敢望与之同。而将官亦每厚遇之,粮廪之外,时有给赏,解衣推食,亦不自惜乎!”《水浒传》第一○三回:“如有人知得 王庆 下落,赴州告报,随文给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