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7月,长广特种水产苗种场进行了人工养殖试验,从浙江淡水水产研究所引进1万尾白鱼夏花鱼种进行试养,成活率。
•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水产苗种。
• 水产苗种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 销售的水产苗种应当附有质量合格证。
• 第十二条水产苗种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 杂交水产苗种的亲本应当是纯系群体。
• 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 第二十二条水产苗种进口实行属地监管。
• 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 前款规定不含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
• 县域间引进水产苗种的,必须持有检疫合格证明。
• 第二十条水产苗种按国家规定实行产地检疫制度。
•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但是,渔业生产者个人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 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异地引进水产苗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检疫手续。
• 在水产苗种主产区引水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水产苗种。
• 第十一条用于杂交生产商品水产苗种的亲本必须是纯系群体。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者应当为其销售的水产苗种出具质量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