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共分为绪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主要介绍了徽宗时期大晟府对当时的宫廷雅乐、燕乐、以及鼓吹乐三个方面的影响。
• 宋代,于大晟府置大乐令,掌礼乐,职如丞。
• 田为于政和末年充大晟府典乐。
• 大晟府以大司乐为长,典乐为贰。
• 于是以承事郎为大晟府协律。
• 元年罢典乐,为大晟府乐令。
• 徽宗时为徽猷阁待制,提兴大晟府。
• 徽宗时为徽猷阁待制,提举大晟府。
• 宋徽宗时为徽猷阁待制,提举大晟府。
• 政和初年,召试补官,授大晟府制撰。
• 政和末,充大晟府典乐。
• 政和间,为大晟府丞。
• 徽宗时为大晟府协律。
• 崇宁中充大晟府制撰。
• 徽宗政和初年,召试补官,授大晟府制撰。
• 经蔡攸举荐,晁冲之因而被受命大晟府丞。
• 大晟,指大晟府或大晟府整理、制作的乐曲。
• 徽宗时,为秘书监,进徽猷阁待制、提举大晟府。
• 徵招、角招者,政和间,大晟府尝制数十曲,音节驳矣。
• 宣和二年,诏以大晟府近岁添置冗滥徼幸,罢不复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