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百五十三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
• 会计机构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记帐规则的规定记帐。
• 大多时候是不一致的,这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有时会有几份原始凭证一起做,时间上不一致是很正常的。
• 会计机构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按照会计制度关于记帐规则的规定记帐。
•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 商业会计事务较简或原始凭证已符合记帐需要者,得不另制记帐凭证,而以原始凭证,作为记帐凭证。
• 无法取得原始凭证之会计事项,商业负责人得令经办及主管该事项之人员,分别或连带负责证明。
• 第十七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词语名称】: 原始凭证
【词语拼音】: yuán shǐ píng zhèng
【词语意思】: 原始凭证的含义 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详细解释 原始凭证的作用 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原始凭证的种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