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在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
• 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 乙方在签订了以该增建店铺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
• 乙方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甲方所有。
• 乙方获得年度奖金的,甲方将在甲方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将乙方的年度奖金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 乙方因从事XX经销商活动所产生的税赋及根据本合同取得收益而应缴的税赋,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办理缴交、完税手续。
• 乙方每周向甲方递交一次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 如乙方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甲方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乙方。
• 乙方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 乙方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
• 甲方和甲方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账簿,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 乙方同意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可随时人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 乙方须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 乙方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甲方,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
• 乙方须严守甲方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料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 甲方认为乙方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时,要随时通告乙方,并提出改正劝告。
• 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 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其他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