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了黄河干流区域间取水权市场。
• 研究了建设黄河取水权市场的技术实现问题。
• 初步研究了南水北调水权市场对黄河取水权市场的影响。
• 水权流转即水资源使用权的流转,目前主要为取水权的流转。
• 研究了河流取水权的初始分配,尤其是在区域间的初始分配问题。
• 提出河流取水权概念并对其进行分类;研究了农业水权、生态水权问题。
• 水用益物权种类包括取水权、水电权、养殖权、旅游观光权、排污权、航运权、采沙权。
•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对取水权市场进行了分类;确定了黄河取水权市场的研究框架;探讨了黄河取水权的可交易性,提出了提高黄河取
• 对违反取水许可有关规定的,批准取水申请的机关有权撤销其取水权,并收回取水许可证或其他形式的取水批准文件。
• 从减少黄河取水权市场的需求和增加黄河取水权市场的供给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初步研究了两个市场水价衔接问题。
• 第四部分为水担保物权。在水物权中,其实践中真正可设立担保的主要为取水权和养殖权,同时它们应为权利抵押较妥。
• 取水用途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核定的取水量需要改变、放弃取水权、暂停或者重新取水的,须到原批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 第四十条直接从河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 依法获得开发权、取水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出租或拍卖,并按有偿使用原则变更相关手续。
• 第二十条直接从河道、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词语名称】: 取水权
【词语拼音】: qǔ shuǐ quán
【词语意思】: 以取水行为为标的的权利,取水人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后取得取水权,从而获得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