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理由有四:第一,符合诉讼效益原则,有助于消除法院对案件客观真实的盲目追求。
• 法院认定,原告的有关举证已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可以确认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原告居室内环境的污染。
• 为此,为了实现民事审判的效率和最大限度的保障民事审判的公正性,我们不得不选择高度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
【词语名称】: 盖然性
【词语拼音】: gài rán xìng
【按字造句】: 然造句 性造句 盖造句
【词语意思】: 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