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天后赫德有了准信,“常熟约子斋与余访赫德商借款,遂同赴户部筹拨货厘、盐厘各数”。
• 当军政分府甫成立,财政费用拮据时,方泽山挺身而出,除向盐商摊派外,还增补盐票税,整顿盐厘,广开财源,保证了前方的军费开支。
• 光绪八年,将军崇绮再请加二千四百文,称四八盐厘,作为练兵费。
• 百货厘之外,还有盐厘、洋药厘及土药厘。
【词语名称】: 盐厘
【词语拼音】: yán lí
【词语意思】: 旧时对盐所征的厘金。清 咸丰 三年设此税收,大都属于盐的附加税性质。1914年并入盐的正税。《清史稿·食货志四》:“陕西 花马池 盐课,向由布政使收纳。及 同治 十二年,宗棠 为 陕甘 总督,因西陲用兵,改课为釐,在 定边 设局抽收,名曰 花定 盐釐,於是 陕西 盐利归於 甘省。”